最新快讯!2023吴江公办幼儿园报名指南
发布时间:2023-06-12 19:18:37 来源:本地宝

2023年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招生入园工作指南


(资料图)

本指南中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指保育教育费执行同级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一、招生对象

幼儿园小班三周岁儿童,出生日期为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严禁招收不足龄的儿童入园。

二、招生条件

按照适龄儿童“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根据幼儿园的招生容量、可供学位,依批次招收本服务区内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园。

1.具有吴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吴江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或有效居住证的适龄儿童;

3.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经批准同意在吴江区入园的其他适龄儿童。

三、地段生学位申请

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均采用“网上登记报名、后台材料查验、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登记报名

时间:6月15日-6月19日

根据服务区内地段生认定细则,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符合入园条件的适龄儿童实行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家长须登录“吴江区新生报名系统”(电脑端:吴江教育信息网—教育服务—入学入园,网址:https://www.wjjyxxw.com;手机端:吴江教育微信公众号—入学入园—新生报名),先用手机号注册再添加学生信息,点击进入“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报名”端口,选择服务区对口的幼儿园进行报名(限报1所)。家长按要求如实填报信息、上传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关闭。

已参加过2023年3月份新生网上信息登记的幼儿,如果正式报名的幼儿园与信息登记时的一致,则不需要再报名,系统直接转为正式报名信息。如果需要改报其他幼儿园,可以在幼儿园未审核前,通过报名记录中“撤销”按钮来主动撤回报名记录,重新选择幼儿园进行填报。

(二)后台材料查验

时间:6月16日-6月20日

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各幼儿园开始对提供的材料进行后台查验。查验通过者,家长可以从报名系统打印出《2023年秋吴江区幼儿园新生入园报名表》。

(三)现场审核确认

时间:6月23日~ 6月24日

家长接幼儿园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2023年秋吴江区幼儿园新生入园报名表》,到幼儿园现场审核、确认。现场审核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2023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取得的在本服务区的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期房,提供交房日期在2023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的网签购房合同及契税凭证(以网签购房合同入园只适用于唯一房产家庭);

3.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4.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

以及现场审核需要的其他必备材料。

幼儿园报名审核通过并不代表录取,由幼儿园依批次根据报名人数和学位数来确定能否录取。确认录取后各幼儿园向家长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具体时间由各幼儿园自行确定并告知家长。

四、地段生认定细则及依批次录取基本次序

按照适龄儿童“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以下简称父母房产)是确定其在何服务区入园的主要依据。地段生认定细则及依批次录取基本次序如下:

(一)吴江区户籍幼儿

1.第一批

A.户籍地与父母房产地一致的,该房产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

B.父母无独立房产,只有与祖辈共有房产或只有祖辈房产,幼儿户籍地与此房产地一致,该房产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

2.第二批

A.户籍地与父母房产地不一致,该房产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

B.父母无独立房产,只有与祖辈共有房产或只有祖辈房产,幼儿户籍地与此房产地不一致,该房产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

C.因改善住房条件、地块改造等乔迁新居的,人已迁新居,户籍尚未迁移的,若无其他合法固定住所,服务区确定以新居住地为依据;因旧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住房尚未交付的,若无其他合法固定住所,确定其服务区应以新安置的住房为依据。

3.第三批

父母和祖辈均无房,只有幼儿户籍,以幼儿户籍地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

4.第四批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幼儿,可凭相关证明在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就读:

(1)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

(2)孤儿。

5.第五批

父母和祖辈均无房,但有符合条件的唯一期房,可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同等条件下已交房入住者优先)

6.第六批

幼儿户籍地址跟祖辈房产地址一致,父母有房产,但要凭祖辈房产入园,祖辈房产可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

(二)非吴江区户籍幼儿

7.第七批

父母有房产,该房产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

8.第八批

父母无房产,但有符合条件的唯一期房,可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同等条件下已交房入住者优先)

9.第九批

父母无房产,持有吴江区有效居住证,居住证地址可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

五、地段生认定及依批次录取中有关情况说明

(一)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多处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合法固定住所不得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目前一个家庭统一按三口人核算)。

(二)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吴江区无全产权合法固定住所,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共有产权合法固定住所可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其他形式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不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

(三)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中有一方是吴江户籍且有房产,幼儿是非吴江户籍的,在招生时可视同吴江本地幼儿的类型(不可列入第一批次),按房产情况归入相应批次,列该批次最后。

(四)公办幼儿园和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对服务对象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予以登记,同一合法固定住所“每五年内认定幼儿园到初中一个学位(同一家庭多名孩子不受限制)”。

特别说明:在2019年2月28日前(含2月28日)取得产权证的,沿用以往“三年一学位”政策。2019年3月1日后(含3月1日)取得产权证的,适用“每五年内认定幼儿园到初中一个学位”政策。

(五)学位预警

1.由于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源有限,可供学位数量有限,每所幼儿园的具体情况不同,给予登记报名、材料查验通过都不代表就能录取。

2.发布学位预警的幼儿园,家长要谨慎报名,学位严重不足时将根据总体入园需求情况作适当分流调剂。家长可综合考虑幼儿户籍、监护人房产、幼儿园学位预警等情况,对照依批次录取次序再作出选择。有多种选择的家庭,可以选择服务区内学位相对充足的幼儿园报名,也可去教育局批办的民办幼儿园或外来工子弟学校咨询报名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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